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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乡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地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

    事业单位4个: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地区社区服务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3,820.408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447.30436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373.10450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2,430.1308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7.1735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8%。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146.859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4.9248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13%;项目支出 25,611.9348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87%;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73.549119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6,413.303246万元,减幅22.22%,本年支出减少1,032.407900万元,减幅3.42%。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34.6838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2.2539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0%;公共安全支出250.322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7%;教育支出36.17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科学技术支出4.639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4028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20.2103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6381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3%;节能环保支出9,838.399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00%;城乡社区支出3,789.6399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10%;农林水支出4,906.0080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9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2,112.25399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7.575999万元,增长23.19%。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8年度决算1,794.50983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24.031830万元,增长22.04%。主要原因:2018年新办公楼启用,机构运转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2018年度决算46.2883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6.2883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等。

    “民族事务”2018年度决算4.8506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8506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北京市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2018年度决算8.856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56600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新安排专职工作者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妇联开展妇女之家插花课堂、巧娘工作室等活动。

    “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225.09360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93609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党建办开展社区党建项目、党员服务计划等活动。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17.1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30000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两会期间安保费用、反恐情报信息等。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15.52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52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重点人实名制稳控工作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50.3221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5.772100万元,增长52.13%。其中:

    “公安”2018年度决算76.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000000万元,增长26.67%。主要原因:新安排民警驻区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地铁站口视频监控升级改造工程、视频指挥中心监控维保支出等。

    “司法”2018年度决算98.058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492000万元,下降1.50%。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司法基层法制经费,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度决算76.2641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1.264100万元,增长1,425.2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调控工作支出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6.1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党校分校工作讲座支出。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34.9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讲堂及未成年人教育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4.639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639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科学技术普及”2018年度决算4.639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639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科普宣传栏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度决算58.4028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6.402802万元,增长165.47%。其中:

    “文化”2018年度决算57.1603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160336万元,增长159.82%。主要原因:新安排群众文艺团队扶持经费、基层文化活动经费、三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支出;基层文化活动支出;街乡精神文明建设等支出。

    “体育”2018年度决算1.2424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24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支出、群众体育工作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7,520.21031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39.917715万元,增长116.08%。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388.1017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201700万元,增长18.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2,087.1901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523579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下属社区机构运转、社会领域党建、公益事业、一刻钟服务圈治理创新补助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综合减灾示范街乡创建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386.528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242400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干部服务经费支出等。

    “就业补助”2018年度决算83.1751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3.1751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新安排公益性就业组织区级岗位补贴。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干部服务经费支出等。

    “抚恤”2018年度决算10.825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825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2018年义务兵优待金。

    “社会福利”2018年度决算46.41417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6.41417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高龄老人补贴、政策性转居生活补助支出等。

    “残疾人事业”2018年度决算162.72773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2.72773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无业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职业康复基地,温馨家园运转经费、残疾人工作经费等。

    “红十字事业”2018年度决算1.9999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红十字宣传培训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2018年度决算6.34664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34664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低保金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4,346.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630.461185万元,增长506.7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旱厕改造;居民社区、优美大街等环境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功能疏解、社区建设等事务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413.6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3.968161万元,增长88.30%。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10.3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36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卫生公共协管员经费。主要用于病媒检测评估及药费支出;计生专干支出。

    “公共卫生”2018年度决算0.6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6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宣传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2018年度决算51.51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51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村居计生宣传员、计生专干补贴,计生协管员工资以及其他各类计生活动支出。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6.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药所宣传执法等工作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223.89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222100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2018年度决算11.7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75665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108.9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8.96441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支出;严重精神障碍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创卫宣传等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9,838.4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837.439400万元,增长1,024,733.33%。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2018年度决算9,835.4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835.44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度决算2.9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99400万元,增长208.3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环卫电动车经费、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3,789.6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50.720586万元,增长55.3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8年度决算286.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3.138100万元,增长28.27%。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8年度决算1,396.3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72.540658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项目、辖区内道路绿化保洁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2,106.8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15.041828万元,增长92.97%。主要原因:新办公楼装修经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公共事务协管员工资支出、信访调处工作站支出、和谐促进员补贴支出和场乡体制改革退休人员补贴。

    10、“农林水支出”2018年度决算4,906.01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91.205156万元,增长52.61%。其中:

    “农业”2018年度决算830.3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9.881781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文化文明及志愿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村庄社区化运行维护费;文化文明及志愿服务经费。

    “林业”2018年度决算10.71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7133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支出。

    “水利”2018年度决算9.8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84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中大型水库移民培训支出、河道及周边环境巡查、保洁养护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8年度决算4,055.1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10.770035万元,增长65.9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平原生态林养护、土地流转补助、郊野公园养护费;村级公益事业补助等。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等工作。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9228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156.463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71%;其他支出0.4597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156.4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6.4631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156.4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6.4631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五里桥郊野公园建设工程。主要用于五里桥郊野公园建设工程。

    2、“其他支出”2018年度决算0.4597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5977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0.4597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5977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老年人补助医疗款。主要用于老年人补助医疗款。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534.9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652666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18066万元减少5.1654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390000万元减少3.39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7.6526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428066万元减少1.775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7.6526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9.428066万元减少1.7754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3053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67.95654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163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163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612.787851万元,其中:汽车5辆,88.715616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290.4028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部门名称)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4916.517万元。

    评价结果:对常营乡的道路进行清扫、清洗,作业过后做到路面干净整洁,路面、中心边线、路牙无浮土和各种废弃物;果皮箱周围不得堆积垃圾和杂物,表面要保持整洁。2018年常营乡持续推进功能疏解,乡党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完善“党委总揽、组织凝聚、群团联动、文化牵引、社会动员”的大党建工作格局,持续推进“和美党群”建设。公益事业经费项目丰富了社区居民日常文化需求,推动和谐社区的建设,加强了社区文化建设和志愿者建设,提高了居民们的素质和参与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将腾退后的菜市场升级改造成为集养老、助残、妇幼活动、居民娱乐为一体的便民服务综合体。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个,决算金额909.530974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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